各学院、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23年春学期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请各学院、教学点及时统计各年级在籍学生报到、缴费情况,并根据《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做好学籍异动梳理工作,及时将学生的退学、休学等情况向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及时通知、收集2023级新生提交学籍注册材料,通知各年级学生准备好上课所需的教材,落实开课时间和地点等工作。
二、教学工作安排
1.校本部教学工作安排
(1)各学院从3月4日起安排教学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各专业按照线下面授学时不低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其中医学国控类专业以线下面授为主的要求编排课表、填报春学期教学进程表。2023级新生按照最新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学任务,其余年级执行旧版本人才培养方案;
(2)各学院需在学生入校前三天起,利用腾讯在线文档等方式收集学生健康信息,做好审批入校手续,做到不带病入校上课;
(3)学生入校将启用身份识别系统,请通知学生携带身份证件做好入校准备,同时尽快核对管理系统中在籍学生信息,做好增补和删减,确保入校学生名单的准确性;
(4)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材,逐一确认为经过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版本,如有变动和更新需及时调整到位,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2.教学点的教学工作安排(除入校审核备案要求外),均参照校本部要求执行。
三、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为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学院、教学点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的教学管理文件要求,请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的材料准备和提交:
1. 继续完成主讲教师及辅导教师备案工作
(1)填报范围:本学期开展教学的各专业(含校本部学院及教学点),如22年秋学期已将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填报完整,此次可不用再次申报,其余情况需按照课程进行完善;
(2)填报内容:各教学点请填写《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申请表》(附件1)及《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聘任教师汇总表》(附件2);校本部各学院请直接填写附件2汇总表。
(3)填报依据:各学院、教学点请根据《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教师聘任办法》(通大院继教〔2022〕10号)文件要求,做好所聘用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教学点还需做好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学历证书等材料的收集备案工作。
(4)其他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表格中的字段如实填写,保持表格原来的格式,可添加行,其余内容不做改动;主讲教师填报人数须确保与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对应齐全(即每门课程均应落实任课教师)。
2.填报教学进程表及课表。各学院、教学点须于3月4日前完成各专业授课安排,填报教学进程表(附件3)(按照省级文件要求须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及课表(附件4)。
(1)填报教学进程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校本部及各教学点填报的教学进程表将公布在阳光平台供学生及督查单位查看,并以此为依据开展教学检查。请各学院、教学点按照要求实际填报,注意线下课时数的要求、课时数与上课次数是否合理等要求,具体填报说明见《教学进程表导入模板》样表。
(2)填报课表。按照教学计划内容,编制《课表》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开课计划(课表)维护。《课表》上任课教师、课程名称、授课地点,授课方式等信息需齐全,与教学进程表有所区别的是,需同时体现线上教学部分的课时,填报时请注意。《课表》需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备案并通知学生。
3.材料提交。《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申请表》及《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聘任教师汇总表》、《教学进程表》、《课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务行政科,《课表》请及时在管理系统“开课计划(课表)维护”中完成提交。
联系人:黄炼 联系方式:85015812(办公室)、69458(短号)邮箱:hl@ntu.edu.cn
4.各教学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坚持规范办学和质量办学,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要求,开足开齐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附件1:《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申请表》
附件2:《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聘任教师汇总表》
附件3:《教学进程表导入模板》
附件4:《课表模板一、二》
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0日
各学院、教学点: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2023年春学期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请各学院、教学点及时统计各年级在籍学生报到、缴费情况,并根据《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办法》,做好学籍异动梳理工作,及时将学生的退学、休学等情况向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2.及时通知、收集2023级新生提交学籍注册材料,通知各年级学生准备好上课所需的教材,落实开课时间和地点等工作。
二、教学工作安排
1.校本部教学工作安排
(1)各学院从3月4日起安排教学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各专业按照线下面授学时不低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其中医学国控类专业以线下面授为主的要求编排课表、填报春学期教学进程表。2023级新生按照最新修订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教学任务,其余年级执行旧版本人才培养方案;
(2)各学院需在学生入校前三天起,利用腾讯在线文档等方式收集学生健康信息,做好审批入校手续,做到不带病入校上课;
(3)学生入校将启用身份识别系统,请通知学生携带身份证件做好入校准备,同时尽快核对管理系统中在籍学生信息,做好增补和删减,确保入校学生名单的准确性;
(4)请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材,逐一确认为经过学校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版本,如有变动和更新需及时调整到位,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2.教学点的教学工作安排(除入校审核备案要求外),均参照校本部要求执行。
三、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
为保证各项教学工作有序推进,请各学院、教学点须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及我校的教学管理文件要求,请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的材料准备和提交:
1. 继续完成主讲教师及辅导教师备案工作
(1)填报范围:本学期开展教学的各专业(含校本部学院及教学点),如22年秋学期已将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任课教师填报完整,此次可不用再次申报,其余情况需按照课程进行完善;
(2)填报内容:各教学点请填写《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申请表》(附件1)及《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聘任教师汇总表》(附件2);校本部各学院请直接填写附件2汇总表。
(3)填报依据:各学院、教学点请根据《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教师聘任办法》(通大院继教〔2022〕10号)文件要求,做好所聘用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核工作,教学点还需做好外聘教师的任职资格、学历证书等材料的收集备案工作。
(4)其他要求: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表格中的字段如实填写,保持表格原来的格式,可添加行,其余内容不做改动;主讲教师填报人数须确保与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对应齐全(即每门课程均应落实任课教师)。
2.填报教学进程表及课表。各学院、教学点须于3月4日前完成各专业授课安排,填报教学进程表(附件3)(按照省级文件要求须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及课表(附件4)。
(1)填报教学进程表。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校本部及各教学点填报的教学进程表将公布在阳光平台供学生及督查单位查看,并以此为依据开展教学检查。请各学院、教学点按照要求实际填报,注意线下课时数的要求、课时数与上课次数是否合理等要求,具体填报说明见《教学进程表导入模板》样表。
(2)填报课表。按照教学计划内容,编制《课表》并在管理系统中完成开课计划(课表)维护。《课表》上任课教师、课程名称、授课地点,授课方式等信息需齐全,与教学进程表有所区别的是,需同时体现线上教学部分的课时,填报时请注意。《课表》需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备案并通知学生。
3.材料提交。《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申请表》及《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聘任教师汇总表》、《教学进程表》、《课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教务行政科,《课表》请及时在管理系统“开课计划(课表)维护”中完成提交。
联系人:黄炼 联系方式:85015812(办公室)、69458(短号)邮箱:hl@ntu.edu.cn
4.各教学单位应增强责任意识,坚持规范办学和质量办学,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要求,开足开齐人才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附件1:《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申请表》
附件2:《南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聘任教师汇总表》
附件3:《教学进程表导入模板》
附件4:《课表模板一、二》
南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