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评审,认定刘森同志已符合助教条件,同意其定职为助教(专职学生工作)。
特此公示。
注: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特邀监察员反映。
特邀监察员陈敏:13776908826
特邀监察员孙晓敏:13773610266。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3日
经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定聘分会评审,认定刘森同志已符合助教条件,同意其定职为助教(专职学生工作)。
特此公示。
注: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15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特邀监察员反映。
特邀监察员陈敏:13776908826
特邀监察员孙晓敏:13773610266。
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