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894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做好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南通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

土木工程学科,2名(招生人数根据报考人数适当调整)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2.欢迎具有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报名我院土木工程专业;

3.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学)、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生;

4.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复试

1.复试形式和内容

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行为举止、叙述表达、思维反应、科研素质、专业知识、外语阅读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

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复试合格者名单。复试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包华 张莉莉

成员:蒋泉、孙汉中、成军、姜舒、袁小平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650

六、其他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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